林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将登告字(2026)第301号)
时间:2026-05-22 16:27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3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238号政务中心3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233991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林兴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将乐县水南将明巷11号

将集建(九二)字第801269号

、将房2000共字第0633号

林娜
        登记机构: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2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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