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将乐县第一中学学费听证会公告(第1号)
时间:2026-06-18 17:31

  为广泛吸纳消费者、经营者与社会各界各方诉求,保障政府价格决策民主规范、科学审慎、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规定,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6年7月中下旬召开调整将乐县第一中学学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将乐县第一中学学费调整。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于2026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三、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应具备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9名,其中包含消费者8名、经营者(学校代表)2名、专家、学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9名(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条件。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居住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旁听席和记者席名额 

  听证会设旁听席2名,新闻媒体记者席2名。 

  五、听证会参加人及其他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将乐县范围内公开征集,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报名人数不足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可填写《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附件1),持本人身份证到将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3号,电话:139****8508,联系人:郑先生)提出报名申请,超过人数由将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二)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报名可填写《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表》(附件2、3),并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经营者(学校代表)参加人由将乐县第一中学推荐产生;专家、学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由我局邀请或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联系人:翁女士,联系电话:8779935。 

  特此公告。 

  附件:1.调整将乐县第一中学学费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调整将乐县第一中学学费听证会旁听人参加人报名表 

  3.调整将乐县第一中学学费听证会新闻媒体参加人报名表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8日 

来源:将乐发改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