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定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将乐县社保大楼15楼发改局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
路俊华 将乐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朱伟虹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吴其祥 将乐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家长代表)参加人(8名)
郑益红 学生家长
谢丽娟 学生家长
董莉 学生家长
张燕 学生家长
严芳 学生家长
陈四妹 学生家长
钱少燕 学生家长
陈玮萍 学生家长
2.经营者(学校代表)参加人(2名)
杨震辉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周小云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3.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9名)
廖燕辉 将乐县人大代表
邱秋娣 将乐县政协委员
熊雪芬 将乐县教育局
陈乾 将乐县财政局
陈冠全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
余华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文洁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范秋花 将乐县政法委(司法局)
郭贤峰 将乐县委宣传部
(三)定价方案提出人
翁桂萍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股负责人
(四)定价成本监审人
吴秋洁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股科员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2023-2025年度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1.核定年均总培养成本为5049.43万元,其中由财政(含社会捐助)补偿的成本为4708.57万元,由学费补偿的成本为340.86万元;
2.核定生均培养成本为25247元/年,其中由财政(含社会捐助)补偿的成本为23543元/年,由学费补偿的成本为1704元/年;
3.年均总培养成本共核减93.16万元,其中核增:工资福利费用19.51万元和无形资产摊销15.64万元;核减:商品和服务费用10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4.19万元和固定资产折旧20.15万元。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拟调价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 号)等文件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承受能力,参照三明市区及周边县福建省一级达标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如下: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表
|
学校 |
现行标准(元/生.学期) |
方案一 |
方案二 |
方案三 |
|||
|
拟调标准((元/生.学期)) |
调整幅度 |
拟调标准((元/生.学期)) |
调整幅度 |
拟调标准((元/生.学期)) |
调整幅度 |
||
|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
800 |
850 |
6.25% |
900 |
12.5% |
920 |
15% |
(二)其他规定
1.学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
2.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计量单位、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电话等,并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遇有收费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
3.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必须做好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每年按规定的时间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收支金额)向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告。
4.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
5.要切实落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6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定邮箱(fjsmjlwj@sina.com),以便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2.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核定表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