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闽0428执恢38号之二、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闽0428执恢38号之四、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428执恢38号之二、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428执恢38号之三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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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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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21)将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919号 |
戴文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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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古镛镇龟山东路155号4层4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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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闽(2021)将乐县不动产权第0002925号 |
戴文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
将乐县古镛镇龟山东路155号2层2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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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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