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加工企业:
7月9日,晋江市陈埭镇辉腾鞋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将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7月20日
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明消安委办〔2026〕21号)和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原则,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导检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监督执法相结合。以粮食储备库、物资储备仓库、出租场所、办公区域及职工宿舍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粮食储备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1. 深入开展粮库仓储场所安全(消防)排查
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排查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生产储存和设置员工宿舍(“三合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违规用火用电、防火分隔不到位、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搭建导致防火间距不足以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面等突出问题,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违规住人问题:库区内仓库、办公楼、外租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的,必须立即清除或搬离。
(2)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恢复畅通。
(3)障碍物拆除问题:消防通道、建筑物门窗上设置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必须立即拆除。
(4)电气线路问题:库区内仓库、办公楼、外租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用不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电气设备、线路是否符合防爆标准,严禁私拉乱接,排查老旧管线安全隐患。
(5)照明灯具问题:库区内仓库、办公楼、外租场所内使用卤钨灯、白炽灯等高温灯具,或带镇流器的日光灯的,必须更换为节能灯具或阻燃防爆灯具。
(6)动火作业问题: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施工作业的,必须落实动火审批程序,清理周边可燃杂物,严格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库区全面禁烟禁火,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易燃品入库。
(7)消防设施问题: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必须立即组织维修。逐一核对灭火器压力值、消防栓供水压力,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仓库、药品库、配电室、机房、粮食加工车间等重点部位配齐消防器材、防火门、应急照明,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8)教育培训问题:员工不会报警、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逃生的,必须立即组织培训。
2. 深入开展出租场所安全(消防)排查
加强所有外租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的检查。对出租的厂房、仓库、办公等场所,要重点检查承租方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租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3. 深入开展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安全(消防)排查
紧盯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排查消防隐患,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反弹。
4. 深入开展粮食进出仓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消防)管理
加强粮食出入库和进出仓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粮食仓储作业“十严禁十必须”等安全规定。作业前必须开展风险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检查,作业现场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域。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落实专人现场监护。严格熏蒸药剂等危险化学品管理,落实专用仓库储存、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5.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和危化品安全(消防)管理排查
重点检查粮库和粮食加工企业粉尘涉爆场所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粉尘清扫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除尘系统、防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重点检查磷化铝等熏蒸药剂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风险告知牌。
6.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是否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是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性;是否针对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核查
重点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逐项核查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查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任务清单是否动态更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按计划推进,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落实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是否健全。2024年以来历次监督检查、巡查督查、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实现闭环销号,推动治本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攻坚整改阶段(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 落实闭环整改。按照各场所消防安全底数、风险等级、隐患类型,建立“四个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分级分类、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精准研判复杂隐患、系统性风险,指导规范整改,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
2. 落实分类治理。对一般性、立行立改隐患,现场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当场销号,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对限期整改隐患,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全程跟踪督办,到期逐项复核验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实行挂牌督办,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停工整改,严禁带病经营、带病运行;对消极整改、拒不整改、屡改屡犯、隐患反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倒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 严格落实暗访通报。上级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抽查、暗访检查。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以及交叉检查等方式。重点核查各单位排查全覆盖落实情况、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滞后、排查整治走过场、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三)巩固复查阶段(202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复查,对已整改隐患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重大隐患整改成效、薄弱环节治理情况,严防隐患反弹回潮、死灰复燃。全面梳理整治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短板,汇总整治数据、台账资料。
四、整治重点
结合粮储系统实际,重点聚焦以下领域和环节:
(一)粮食储备库区。重点检查库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库区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审批;库区道路是否畅通,保障消防车通行;仓储设备运行情况,通风系统、输送带、装卸机械等是否运行良好,有无老化、损坏迹象。
(二)物资储备仓库。重点检查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
(三)出租场所。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承租方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
(四)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五)粮食出入库及有限空间作业。加强粮食出入库现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作业规范,加强第三方安全管理。
(六)防汛防台风安全防范。重点检查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低洼库区、老旧仓房、围墙、挡土墙、排水设施、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防汛物资、应急装备是否储备充足并保持良好状态;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建立常态化“回头看”和暗访督查机制,严查“四个清单”问题整改真实性,杜绝纸面整改。要加大通报约谈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严惩消极整改、拒不整改、屡改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据安全标准,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处作业场地、每一台设备设施进行深入排查。建立详实的隐患清单,及时跟进整改情况,以精细化管理推动粮储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三)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发布通告、跟踪报道、曝光警示、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和案例警示。各企业要组织全员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要真正弄懂安全常识、避险技能和防范要求。要组织力量开展宣传提示,重点普及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教育引导员工主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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