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49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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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17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238号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2339919、2267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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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廖亨忠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将乐县白莲镇大王村洋坊41号 | 120 | 300 | 住宅 | |
|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2026年9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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