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辉、饶立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将登告字(2026)第496号)
时间:2026-09-08 16:11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496号

  潘长辉、饶立秀因保管不善,将将国用(2013)第0255号、将房权证2013字第0006-1号、将房权证2013字第000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潘长辉、饶立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8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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