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诗先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将登告字(2026)第505号)
时间:2026-09-11 17:01
编号:将登告字(2026)第50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闽0428执恢15号之一、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428执恢15号之一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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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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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国用(2008)第0502号 |
方诗先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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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寺许52号53幢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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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房权证2008字第8426号 |
方诗先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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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寺许52号53幢1-3层 |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1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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