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县烟草专卖局
公 告
将烟公〔2026〕066号
2026年06月28日,我局在将乐县高唐镇邓坊下芦工区2号废弃房屋查获烟叶1761.1公斤,并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将乐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2号,联系人:朱长安, 电话:0598-236001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采取变卖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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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规格 |
数量 |
品种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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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烟叶 |
1761.1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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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个(品种) 总计:1761.1公斤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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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省将乐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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