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聚惠福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6年10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因通过你单位住所(经实地核查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法定代表人电话无人接听)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现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公告(三明聚惠福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市监撤告字(2026)2号},内容是:撤销我局2026年1月26日作出的“三明聚惠福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设立登记,“三明聚惠福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失效。
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3号,联系电话:0598-226180)对应领取《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将市监撤告字(2026)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将市监撤告字(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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