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广局与福建冠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县体育中心运营承包合同
时间:2016-04-06 08:58

  3月31日,受县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的委托,县文广局与福建冠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县体育中心为期5年的运营承包合同,这标志着县体育中心运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合同约定福建冠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在受托期间全面负责县体育中心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并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保障运动队伍训练、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政府公益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营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形式的运营和服务,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县体育中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

来源:文体广电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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