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保持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连日来,将乐公安交警严查酒驾醉驾,震慑涉酒交通违法行为,严把道路交通“安全关”。
2023年2月12日19时52分,肖某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府前路日照广场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2月12日19时56分,黄某某驾驶闽G*****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府前路日照广场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2月13日20时09分,曾某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至三华大道环岛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2月13日20时32分,林某某驾驶闽G*****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三华大道环岛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2月14日21时16分,齐某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至三华大道环岛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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