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将乐县光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明市将乐县光明镇文化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分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一期主要实施集镇文化设施、文体场、智慧路灯、智慧导览等改造提升;二期主要实施文化站、公园配套、健身步道、路灯及景观灯带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镇村文体设施,满足群众文化休闲、健身娱乐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资金规模
三明市将乐县光明镇文化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中标价884012元,上级拨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100万元;二期中标价825472元,上级拨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90万元。两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共计190万元,到位率100%。
三、支出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明市将乐县光明镇文化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支付725749元,其中包含项目可研编制费、设计编制费及工程进度款。
四、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工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二期计划建设工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5月17日,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规划完整性、合规性达到100%;已完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已竣工项目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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