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02-10 11:12 来源: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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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2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210日我局拟对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10日-20222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669(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56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将乐县漠村溪伍坊段生态护岸建设项目

将乐县漠源乡人民政府

将乐县漠源乡伍坊村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生态护岸1200.0m;生态步道280.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生态隔离带4000.0m2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应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工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应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应低速、禁鸣

(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完毕及时复耕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

 

2

竹木工艺品生产项目

福建省将乐县福瑞木业有限公司

将乐高唐镇鞋林工业小区

莞虹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增年产20000m³竹木工艺品生产线一条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塔用水、湿式静电除尘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胶、喷漆等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由喷淋塔+UV光解设施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车间墙壁阻隔、设备减振降噪

(四)严格落实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废机油、废胶水桶、UV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设一处设置规范化危废贮存间和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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