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1日我局拟对将乐县温豪东岭粪污(有机肥)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772669(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2楼环保窗口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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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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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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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乐县温豪东岭粪污(有机肥)处理中心项目项目 |
福建将乐县温豪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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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大源乡东岭良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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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年生产有机肥5万吨(年处理鸭粪12万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项目喷淋塔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放、预混、发酵、陈化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一起采用生物喷淋塔+光氧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UV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设一处设置规范化危废贮存间和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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