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1-10 16:11 来源:jlx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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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秘股

  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和督办工作;组织编写财政年鉴;承担局机关文电、印鉴、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局电脑网络信息及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环境卫生、保卫等后勤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按规定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参与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以及财政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综合股

  研究提出财政分配政策;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方案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承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定标准等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三)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拟订县与乡(镇)财政体制;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承担县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决算;研究提出县直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承担县级项目库管理工作;联系驻城区部队,负责县本级政府对部队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监督;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工作,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分析全县税源状况及其变化,组织县本级财政收入,协调财税库关系;承办县本级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审核工作,参与减免税政策的申报和审核;参与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编制县本级政府债务报表,汇总全县政府债务报表;指导全县税政工作,参与税制改革的研究,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工资调整改革政策;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协调县审计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市审计局对县本级财政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管理国家赔偿经费;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

  (四)国库股

  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汇总并编制全县及县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反映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国债发行、兑付。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县级科技、计生专项资金及体彩公益金;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

  (七)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改、交通、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投资概算审查、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监督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及住房公积金使用;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城建、环保等政府非税收支管理政策;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八)农业股

  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参与编制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监督农口事业、企业单位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保险试点资金,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办理亚行贷款转贷和按计划还本付息付费的有关事项;研究提出农口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管理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福利彩票收入使用的监管;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企业外经股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负责拟(修)订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负责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牵头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县属企业财务(除经济建设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分管企业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所属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管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追踪问效;管理县级财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园区财务。

  研究提出县级有关涉外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以及外事活动有关费用开支标准;承担外经贸、外侨、旅游、贸促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监督预算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政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全县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政府信用贷款的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利用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

  (十一)会计股(会计委派股)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拟订相应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会计委派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工作;承办县本级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审批;协调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工作;协助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股

  拟订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监督检查本局内设机构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情况。

  (十三)农村综合改革股(挂“将乐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三项经费”、“一事一议”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财政性资金管理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乡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律,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逐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县乡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不断促进乡(镇)依法理财,保障乡(镇)基本支出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负责审核核算会计编制的乡镇年度预决算;负责下达乡镇预算调整指标;根据乡镇年初预算指标,复核乡镇分月用款计划额度;负责乡镇财政会计核算与监督,负责统一核算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监督

  (十五)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遵照《会计法》、《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组织实施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办理用款计划的下达、财政直接支付及授权支付业务;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账务处理,定期进行对账,提供相关报表信息;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各种相关支付凭证、单据及其他业务票据;协调、监督、检查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监察室,按照《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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