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4-10-22 16:11

  将乐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局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党群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和督办工作;组织编写财政年鉴;承担局机关文电、印鉴、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局电脑网络信息及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环境卫生、保卫等后勤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按规定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参与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以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2.预算股。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拟订县与乡(镇)财政体制;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项,承担县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决算;研究提出县直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承担县级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工作,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分析全县税源状况及其变化,组织县本级财政收入,协调财税库关系;承办县本级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审核工作,参与减免税政策的申报和审核;参与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税政工作,参与税制改革的研究,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工资调整改革政策;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协调县审计局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市审计局对县本级财政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管理国家赔偿经费。

  3.国库股。主要职责是: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汇总并编制全县及县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反映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组织实施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办理用款计划的下达、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定期进行对账,提供相关报表信息;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各种相关支付凭证、单据;协调、监督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4.综合监督股(加挂“政府采购办、控办”)。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方案;承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定标准等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拟订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监督检查本局内设机构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情况;结合全县经济发展规划,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行业支出的特点,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审核各预算部门、单位申报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拟订相应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会计委派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工作;承办县本级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审批;协调指导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工作;协助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我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将检查与评价结果及时运用于之后预算编制中。

  5.行政政法股。主要职责是: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行政、政法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

  6.教科文与社会保障股。主要职责是: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健、残联、计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教科文类、社会保障类单位年度预算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类、社会保障类专项资金及彩票公益金;管理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7.经济建设与农业农村股。主要职责是:承担发改、交通、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渔业、气象、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经济建设、农业农村、资源环境和农村综合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承担相关领域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性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县级财政衔接资金;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城建等政府非税收支管理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等。

  8.企业外经与政府债务管理股(加挂“国资办”)。主要职责是: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工信、园区等相关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拟订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审核和批复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决算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负责拟(修)订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负责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牵头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县属企业财务(除经济建设与农业农村股、教科文和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分管企业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所属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管理县级财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提出县级有关涉外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以及外事活动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政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全县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外债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政府信用贷款的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利用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借、用、还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参与研究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组织全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申报,督促检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评估和监测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负责监管政府或有债务;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负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并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将乐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工作职能:

  1.将乐县财政改革发展中心:协助县财政局承担推动落实已出台的财政改革措施、控制化解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全县财政资金预算实施绩效管理评价并监督执行、加强对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将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结(决)算评估与审查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职责。

  3.将乐县县直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负责对县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责;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 

来源:jlxzfb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