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日期:2017-05-05 09:29 来源:jlx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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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乐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批示和部署,安排和指导、检查与落实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及时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综合分析研究全县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组织实施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破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封建宗教械斗和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安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及民警的执法活动,承办本局纪检、监察室立案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和农村治保队伍建设。

  (八)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维护交通秩序。

  (九)组织实施对上级领导,重要外宾来我县视察、访问、调研及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负责对县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监督工作。

  (十二)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为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森林公安分局列入县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地  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

  邮政编码:353300

  咨询电话:0598-2353720

  传  真:0598-23537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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