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日期:2017-04-27 09:31
来源:将乐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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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将乐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行使县政府部分经济管理权限。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开发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措施;草拟加快开发区发展步伐的各项优惠措施。
(三)制定开发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
(五)负责开发区建设的规划、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入区项目的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开发区的经济运行和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对开发区内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兴办和管理各类公共服务事业。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加强对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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