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0-10-28 08:59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活动的组织、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办局机关党建、纪检、文电、会务、接待、机要、 保密、宣传、督查督办、效能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综治(信访)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实物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的开展;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承担本部门人事教育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联络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培养选拔和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技术工人考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培训和岗位鉴定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我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负责专项资金决算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办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 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并协助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清 查;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以及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和建设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会同专业股室做好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专项资金的汇总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筑和房地产业股(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建筑业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实施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负责(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除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负责外来工程监理等中介机构、建设工程材料、建筑工地特 种设备的市场准入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 排水)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政策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

  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全县保障性住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和省、市、县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 产交易、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屋租赁、危房管理、房屋面积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经纪中介单位的资质(资格)申报、资质年检等审核与报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中介单位的管理工作,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规范准入审核,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认真开展家庭住房审核;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 善失信惩戒制度;严格租售管理,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健全退出机制;与监察等有关部门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

  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基础设施建设股(国防交通战备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业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交通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拟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计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县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市园林绿化规划和政策;负责环卫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和路灯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夜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的监管。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和管网配套、燃气、城市管线工程建设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供应 许可工作。

  承担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城市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负责制定县本级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 绿化、公园广场、市容环卫、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维 护养护建设工程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市容环卫、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建设工程的考核工作。

  承担全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职责;负责组织县本级供气、排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停车设施、环卫设施、道路桥梁及综合交通设施、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改善城市人居 环境工作。

  承担全县交通建设市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信用 考核工作;承担建筑节能和科技管理职责;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 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负责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承担全县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和协调工作;承担公路、水路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职责,协调解决、指导公路、水路建设 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测设验收、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等工作;承办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初步审查工作;协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工作;提出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国省干线及城市更新改造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和水毁灾害处置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

  承担除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外的交通战备职责,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县域内交通战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 市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拟定我县国防交通 规划和布局,编制和指导国防交通项目建设和保障计划,承担运力潜力调查和动员征用、战备物资储备工作。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动员保障队伍,为本辖区军事行动和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

  (四)政策法规和审核审批股(路政管理股)

  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论证、草拟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负责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本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活动和法制宣传;承担县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职责。

  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工程检 测、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机构资质(资格)申报、资质年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等审核与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勘查成果和施工图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县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初步审查;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维护路产路权,受理公路规划的审核以及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申报、批准、涉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工作。

  (五)交通运输管理股

  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综合分析,预测交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交通运输产业政策 的贯彻执行;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拟定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 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出租、农村客运)、水路旅客 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品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县道路 运输经营性客货运输站(场)、道路运输路线、机动车辆维修(不 含拖拉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紧急客货运输,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量统计、运输行业信息汇总工作;参与组织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港口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地方海事业务工作;执行和 拟定行业有关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邮政寄递 物流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物流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港航监督、船舶(渔船除外)及水上浮动设施检验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船舶污染、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指导工作。

  (六)村镇建设股(农村公路管理股)

  拟定全县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拟定全县乡镇建

  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村镇建设管理职责;指导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村镇 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村 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的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受灾地区重建和涉大型建设项目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履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水毁修复等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公路年度建设、养护、水毁修复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农村公路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办法,指导乡道、村道日常监管工作。

来源:jlxzfb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