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日期:2021-12-14 15:39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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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农函〔2021〕31号

  办理结果:A

邓华灿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议”收悉,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将乐县根据省、市要求和《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将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精神,着力推进执法体系改革,核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核拨事业编制23名,划转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19名。目前人员划转已到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印章刻制、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挂牌以及大队长任命工作。自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农业执法专项整治,培育农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促进执法协查的智能管理。

  2020年6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将委办发〔2020〕1号)以来,古镛镇、万安镇2个乡镇开展“属地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落实责任清单分工协作机制、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交办事项准入机制、依单监管问责机制、“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部门考核评价机制、乡镇综合执法机制、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机制等八个机制,切实解决了一些基层治理难题,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深入开展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委编〔2021〕31号),县委编委就深入开展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出台《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委编办〔2021〕5号),我局将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的执法工作。

  您提出“进一步推进‘两违’整治、生态环保等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整合现有所站、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划片区组建高效、规范、权威的乡镇执法综合队伍,全面加强农村综合治理,促进问题在一线解决、使得乡镇工作更有法治保障”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均无该项职权。建议您根据“属地管理”工作等相关文件,及时向县委编办反馈。

  在此,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成立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议,以及为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扶贫攻坚等重点民生工程推进做出的努力。我局将继续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力量,深入一线解决农业农村执法问题,依托“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为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

  特此致函。

  感谢您(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余芳顺

  联 系 人:林福星

  联系电话:0598-2322241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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