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凤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农村留守老人就餐关爱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吃饭难”是部分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独居孤寡老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省内外各地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我县建成投用一批农村幸福院,一些村已利用农村幸福院平台开展助餐服务试点,白莲镇古楼村在老年人助餐工作走在全县前列,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乡(镇)村两级干部的积极性不高、运转经费不足、人工成本高、个人少付费期望值高成为制约农村幸福院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
2022年,我县通过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干部摸排,共向市民政局报送6个“长者食堂”项目,5个列为2022年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5万无,其中城区1个、农村4个(利用农村幸福院设施改造提升2个,利用闲置场所改造2个)。“长者食堂”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方便、卫生、安全、价廉为主要特征,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资源,为老年需求群体提供便捷就餐服务。
在运营模式上,我局已指导75个行政村依法成立了民非登记组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可单独建账,吸收社会捐款和慈善关爱资金。引导相关有意愿开办助餐服务的农村幸福院和在建的农村“长者食堂”所在的属地乡镇和村委会采取“四个一点”(即“政府补一点、村财投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机制模式,广泛推广乡贤捐助、邻里互助等渠道扩大资金筹集面,保障长者食堂(助餐点)可持续运营。此外,我局积极向县政府建议加大对“创星”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的财政补贴力度,争取将获评“四星级”、“五星级”农村幸福院的财政运营补助资金由原来的5000元/年,分别提高至10000元/年、15000元/年。
在食品安全上,我们将督促指导新投入运营的“长者食堂”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餐饮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创建“明厨亮灶”食堂,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助餐服务模式,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加大“长者食堂”项目的争取力度,抓好2022年在建的5个“长者食堂”的建设和运营指导力度,力争打造农村老年人助餐示范。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行政村因地制宜解决可持续运营经费问题,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村集体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鼓励村级组织提供或整合老年人“自留地”,用于“长者食堂”生产发展,鼓励身体健康、有劳动力的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等力所能及的轻体力劳动,实现开源节流、降低成本。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将对我县养老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刘庆成
联 系 人:吴艳丽
联系电话:136****7782
将乐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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