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2-04-20 17:50

  万政〔2022〕27号

  办理结果:A

  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将乐县财政局:

  姜清荣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民新型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满足群众需求。认真做好规划和建设环节的基础性工作,从源头抓起,制定新型农村社区专业规划,完善对污水管网、天然气管道、强弱电下地等新型农村社区基础配套设施的专项要求。同时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超市、垃圾收集、体育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关社区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确保项目推进。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向,全面了解和掌握上级资金的支持重点,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奠定基础。认真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配合农民新型住宅小区申报工作,争取列入上级资金拼盘。

  领导署名:陈昌龙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152****9920

  万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来源:将乐县万安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