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良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3月,我县共有商住小区56个,其中:2022年新增古镛镇誉璟台、雍璟台小区,水南镇水岸吉祥里、四季华庭开源锦绣里小区。实行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32个,业主自主管理小区2个(金华东苑和翰林学府小区),管理总面积257.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521人。物业缺失小区共22个,水南镇13个,古镛镇9个。全县共有45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实行备案管理。在我县注册物业服务企业34家,外地企业入驻我县小区服务2家,在管项目企业数17家。
二、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情况
1.加强物业管理治乱宣传。由于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物业企业发展良莠不全,普遍存在着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服务意识薄弱等现象。我局结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印发物业管理宣传资料2000余份、购买《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读本200本,分发给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2019年以来,我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每年邀请省、市物业管理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来我县为物业从业人员授课,进一步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5月23日印发《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将政办【2018】55号文,该方案要求县直各部门各司其职、分类指导、形成合力、长效运行。
2.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从2020年以来我局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物业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梳理物业企业“质价不符、物业收费透明度不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业主拖欠物业费”等问题。一是监督物业企业在办公场所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小区公共水电分摊明细、电梯维保和年检费收支情况。二是规范公共收益使用范围,明确公共收益财务管理和责任主体。三是监督公共维修资金使用,对物业企业审批和使用公维金全过程跟踪管理。
3.强化物业企业日常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结合“e”三明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受理物业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要求物业企业建立业主投诉反馈和向相关部门报告制度,及时解决业主的诉求。对物业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业主满意度调查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降信用等级,限制企业投标等处理措施。
4.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配合物业小区所在地政府和社区指导首届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改选换届以及备案管理工作,对监督发现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不规范运作行为,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发送工作建议函。
5.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小区业主委员会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职责。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公司治理小区“脏、乱、差”违章乱搭乱建等现象。充分利用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着力改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和谐小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和考评惩戒力度,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三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结合全省物业企业信用考评,对年度考评不合格或不达标的企业予以通报、降信用等级等惩戒措施,并引入退出机制。
2.建立和完善县、乡(镇),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引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化解物业企业与业主纠纷矛盾。
3.为支持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充分调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我局将向属地政府建议贯彻执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政办[2018]55号文件,落实业主委员会考评,并兑现补助经费。
特此致函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谢行光
联系电话:138****6971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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