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4-05-09 15:07

  将水函〔2024〕21号

  办理结果:C  

  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车德新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古镛镇新华村‘洋昌干’机耕道路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经核实,古镛镇新华村“洋昌干”地块耕地不属于永镛灌区灌溉范围,且中型灌区项目补助资金也不能用于机耕道路建设。今后如有可以实施机耕道路建设的水利项目资金,我们会积极帮助申请。

  领导署名:陶明亮

  联 系 人:黄少斌

  联系电话:135****6081

  将乐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来源:将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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