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将乐县交警大队:
由占金山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当下,非机动车已成为市民群众出行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由于群众文明出行意识不高和秩序维持者引导不足等因素影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愈发突出。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更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对此县城监大队就以下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一、强化日常巡查
加大对不文明停车行为管控力度。重点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广场公园、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非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整治。对无序随意停放在人行道、马路上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移,确保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屡教不改随意乱停放非机动车的市民,加强执法力度,对多次违章乱停的市民采取措施,将车辆暂扣至大队内,并通知市民至县城监大队进一步处理,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引导市民文明停车。
三、强化宣传教育
针对非机动车停放随意性较大特点,县城监大队采取“宣传+引导”方式,宣传文明停车等事项,引导市民自觉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对乱停放车辆当事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并协助其停车入位。
四、建立常态机制
为常态化做好城区非机动车管控,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县城监大队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通过巡逻车流动巡查和主次干道路段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做细做实。
特此致函。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蓝华
联系电话:0598-22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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