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4-09-03 16:57

  杨杨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利民惠民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我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我县既有住宅(含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持,争取资金补助

  我县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社区主导、业主负责、简化程序、保障安全”的原则,在《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修订)》政策的基础上,与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将乐县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流程的通知》(将建〔2020〕30号)、《关于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将建〔2020〕32号)等文件。对城区内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给予适当补贴,每台补助5万元。2022年以来,已补助我县城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10台,累计补助50万元。后续我局将积极同财政等部门会商,并形成专报报请县政府研究,待批准后发布相关补偿政策。

  二、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审批流程

  电梯加装项目作为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整个工程涉及属地政府、自然资源、消防、财政、市场监管、住建、社区等多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我县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审批工作实行联合备案制,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增设电梯工作进行指导。其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增设电梯的规划用地管理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增设电梯的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以来,我局受理既有住宅(含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备案35台。

  尽管我县已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并争取资金补助,但仍有部分群众对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持不同意见,例如增设电梯可能影响采光、通风、通行,产生噪音,隐私性不足,日后的电梯维修费用分担,低层房屋的价值因增设电梯而产生影响等问题。我局在接到群众诉求后,积极与相关部门赴现场实地走访调查,并组织诉求人与各职能部门协商,截至目前共解决了4起群众诉求。增设电梯需要广泛征求民意和解决复杂权益纠纷,存在不少阻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增进共识,形成合力,规范审批流程。

  三、坚持建管并重,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坚持将既有住宅(含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融入到社区治理能力建设中,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依靠社区工作优势,积极做好政策宣传,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一是增设电梯备案前,对公示信息与部分利益关系人进行确认,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可靠;二是施工前,组织质量安全、消防等责任股室进行现场确认,查看施工图纸是否与现场相一致,是否存在图纸弄虚作假;三是施工期间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社区化解业主之间关于增设电梯的矛盾纠纷,做好项目监管,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宣传,提高业主的认知度。通过多种方式,如媒体宣传、社区讲座等,向业主普及电梯加装的相关知识和政策,让他们了解加装电梯的好处和必要性,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

  2.建立完善的补贴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惠等方式,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业主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电梯加装工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3.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组织业主代表会议,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解决他们在电梯加装中的分歧和矛盾,让业主们共同参与决策,共同推进电梯加装的工作。

  4.加强监管,确保加装质量和安全。加强对电梯加装工程的监管,对加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电梯加装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致函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肖  云

  联系电话:0598-2324396

来源:将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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