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4-09-03 17:01

  杨长连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共享单车统一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骑行共享单车这种简单、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已慢慢获得公众的认可,也为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共享电单车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着手从以下几方面综合施策,实现对共享电单车行业运行的有效监督管理:

  一、强化日常巡查

  我局每日均有在古镛、水南镇片区安排车辆巡查,在平时的巡查过程中,对随意停放共享电单车的市民进行思想教育,告知需停靠在规划的停车线内。如发现大规模的共享电单车未停在规定区域内,将及时联系有关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在半个小时内立即到现场处置,将车辆运往规定区域停放。

  二、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运营企业管理不到位、随意安插停车点等现象,我局将及时约谈该运营企业。一是告知企业需在城市规划的划线区域投放共享单车;二是需增加外勤的管理人员,分片区整治,对市民不规范停车,尤其是在机动车道随意停放的车辆应及时处理。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交运悠骑、美团共享电单车负责人管理不到位等现象进行多次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立案1起,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强化宣传教育

  针对市民随意停放等问题,我局采取“宣传+引导”方式,宣传文明停车等事项,引导市民自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对乱停放共享电单车的当事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

  四、深化联合整治

  在后续的整治过程中,我局将整合多方力量,在常态化管理的前提下,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共享电单车的整治,确保使用的规范,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特此致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谢行光

  联系电话:0598-2265323

来源:将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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