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延付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县内居民养犬行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23年9月1日《三明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县为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
一是构建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将养犬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网格、社区治安治理体系,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辖区宣传引导、摸底排查等工作,确保养犬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设立将乐县小树宠物医院、将乐县可欣宠物店和将乐县龟山兽药经营部为免疫办证点,积极为市民的犬只提供芯片注射、挂牌等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养犬的动态化管理。依托三明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养犬登记和监管工作,全面实现犬证一站式办理,集成免疫点查询、流浪犬信息查询、执法记录等管理服务,实现犬只管理动态化、智慧化、数据化,有效提升养犬管理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
三是加强养犬规定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微将乐公众号、美篇等线上平台、发放宣传单、利用LED屏幕等各种渠道,广泛传播《三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让市民了解养犬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要求。同时,我们还联合宠物医院开展了线下免费注射犬只芯片活动,向居民讲解文明养犬的重要性、文明养犬的规范要求等内容,提高居民科学养犬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乡镇紧密配合,继续强化文明养犬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如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的规定和知识,提高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大巡查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如重点路段、居民小区外围、公园景区、广场周边等,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对犬主进行教育,并劝导其遵守文明养犬相关规定。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犬只登记和免疫工作台账,定期下户检查,确保情况清、底数明。四是鼓励社会参与。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养犬管理工作,鼓励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特此致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谢行光
联系电话:0598-22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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