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4-04-23 14:58

将乐县大源乡人民政府:

  伍福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源乡林业站至桃坑口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大源乡目前正以“镇村联编”的方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是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大源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正在编制当中,大源村作为集镇所在地村庄,将纳入大源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制。乡、村两级可以与编制单位对接大源乡林业站至桃坑口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的红线,在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的前提下,编制单位可将该项目纳入大源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待大源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我局将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及组织用地报批材料指导工作,为项目用地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工作。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精神,对农村道(公)路的审批,要求各部门对这类小型建设项目的审批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但是也提到了选址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相衔接,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管理等管控要求。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朱土森

  联系电话:151****8072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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