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4-04-26 15:08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车德新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古镛镇新华村‘洋昌干’机耕道路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1.位于“洋昌干”(华山脚下,龙池溪傍)地块耕地面积43.4亩,未列入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米,以服务于农业农村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农村道路按照农用地管理,可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涉及耕地部分应按《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2.建议该道路建设,尽量利用原有道路。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吴长付

  联系电话:138****5021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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