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4-06-18 15:15

谢苏闽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三区三线的建议》收悉,由我单位会同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2023年9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为进一步落实自然资发〔2022〕142号等规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闽自然资发〔2023〕56号),文件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2023年10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文件要求: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规划实施期内,城镇开发边界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规划实施评估,按照法定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各乡镇、部门对接,在规划实施评估中对类似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进行调整。同时在项目前期选址选线时,配合业主单位核对项目红线涉及三区三线的情况,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为项目开展提供规划支撑。后续若有新的政策公布,我局也将第一时间反馈,做好沟通交流,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郭 茜

  联系电话:0598-2267159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8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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