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辉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解决耕地红线影响民生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划定流程和调入调出地块由省、部级相关部门制定,县级部门必须按照省、部下发的流程、规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在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中,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积极与乡镇、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多方论证,避让占用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并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中,已将符合规定的地块从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调出,目前成果自然资源部已下发,项目建设选址请核对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二、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批准可以占用和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属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的工程建设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可以落实补划。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农村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建设,可以对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该文件出台后,集体经济组织可提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建议,经乡镇及中央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您可积极关注后续文件出台情况。
三、水利部门划定相关范围线
市、县水利局先后报批了《三明市金溪三级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批复文号:明政函〔2019〕60号 )、《三明市二三级河道管理范围和市级直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批复文号:明政函〔2020〕85号)、《三明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批复文号:明水河湖〔2023〕6号)、《金溪流域四五级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批复文号:将政函〔2019〕132号)、《将乐县四、五级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批复文号:将政函〔2021〕65号)明确了县域内主要河段的河道岸线、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河道管理范围线及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吴长付
联系电话:181****3868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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