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4-06-19 09:28

  伍福梅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加强殡葬改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将乐县公益性公墓建设

  新建公益性公墓是我县当务之急,为切实回应群众期盼,解决城乡居民丧葬后顾之忧,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将乐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将乐县古镛镇和平村老虎山,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综合用房2000平方米,骨灰存放楼2100平方米(设置骨灰存放格6500个);建设公墓墓穴8500个,其中生态葬墓穴1000个、合葬墓穴7500个;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管网、排水沟、截水沟、集散广场、停车场、防护等工程。截至2024年4月底,项目已经完成公墓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全过程咨询招标和设计方案的讨论等工作。5月份因优化设计和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用地面积的要求,需对项目用地红线进行调整,正在进行相关材料的重新组卷上报;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初稿)准备向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部门征求意见。下一步全力以赴配合古镛镇做好项目征地工作,推进项目前期的其他各项工作,争取在2024年底开工建设。

  二、加强农村散坟整治

  散埋乱葬、“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等违建墓地是严重危害侵吞乱占耕地林地的行为,也是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我们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综合治理。治理过程中,坚持保护耕地、维护生态环境。凡涉及搬迁的坟墓必须进入公墓安葬;对搬迁后的老坟场及时进行复垦、复耕,或进行生态化改造。对各乡(镇)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农田保护区等“两沿六区”内的散坟原则上采取集中搬迁治理方式,分类分步推进实施。

  三、积极推动乡镇公益性公墓及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自然资源、林业、民政等相关所站协作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公益性骨灰堂选址、项目报批工作顺畅便捷,在确保公益性原则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乡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

  四、规范相关流程

  各乡镇的民政办在开具《将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时,与村民签订《规范安葬承诺书》,并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加强对殡葬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福建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骨灰安葬(放)跟踪。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微将乐等县级主流媒体平台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以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向群众宣传实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进村入户、横幅、志愿服务等宣传形式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领导署名:刘庆成

  联 系 人:冯永辉

  联系电话:138****2660

  将乐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来源:将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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