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5-06-23 10:11

  将民人社函〔2025〕27号

             办理结果:A

傅绪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沿六区”散埋乱葬管理力度的情况及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殡葬领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开展四点工作,现答复如下:

  1.建章立制,理顺殡葬领域相关数据。我局和各有关部门对全县公墓和骨灰楼堂等问题摸底排查,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墓和骨灰楼台账,经摸排统计,我县有经营性公墓1座(天阁陵园),县级骨灰楼堂1座,正在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1座(将乐县公益性公墓),乡镇级公益性公墓1座(万安镇公墓),村级公益性公墓27座,农村历史集中墓葬点123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2座(万安镇和白莲镇公益性骨灰楼),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14座。

  2.专项整治,推进生态安葬文明建设。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在“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占用耕地、林地违法违规建坟等现象,我局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19〕140号),从2019年11月,对全县“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活人墓”及违法违规建设的大墓、豪华墓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减存量,遏制增量。针对违法违规建设或改(扩)建大墓、豪华墓采取深埋、拆除硬化、缩小面积等方式整治(对大墓整治标准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内容执行,基本上杜绝了全县“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建坟墓。

  3.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全力推进民生项目。针对近两年县级公墓没有空余的墓穴可供群众安葬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重点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用地红线调整和测绘、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项目用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项目安全评估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工作,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获省民政厅审批,目前已完成进园道路工程地勘和墓园工程地勘(含初步报告)。3月1日完成进园道路工程设计概算,3月8日挂网招标,4月中旬开工建设,202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19年以来,我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现已完成万安镇镇级公墓和古镛镇新路村等7个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工作。

  4.全力核查整改,营造良好社会风气。针对在 “三沿六区” 和 “一重山”范围内违规修坟建墓等不良殡葬秩序问题,健全全县三级执法管理队伍。一是县级队伍以县民政和人社局为主,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重点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建设的指导,加大对全县“三沿六区”违建坟墓的整治执法力度,查处乱埋乱葬行为;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坟墓。对本辖区“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违建坟墓做好摸底排查核实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分类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二是乡级队伍以乡镇干部、治安联防队和民政工作人员为主,重点对乱埋乱葬做到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置;三是村级队伍以村委干部和民政协理员为主,重点做好骨灰流向的跟踪,公墓建设的规范管理,乱埋乱葬的报告处置。全县三级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加强对毁林占地违建坟墓的执法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功能,引导和转变群众的殡葬观念,逐步建好、管好、用好乡镇或村级公墓和骨灰楼堂。2024 年以来县殡葬服务中心在殡葬领域日常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村级公墓存在墓穴硬化面积超标情况和可能新建坟墓现象,共计发出提醒函16次,收到完成整改回复16次,有效遏制了乱埋乱葬不良殡葬秩序的蔓延。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殡葬领域工作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以本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扎实推进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后事”难题,助力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领导署名:汤将云

  联 系 人:冯永辉

  联系电话:138****2660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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