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6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5-06-11 10:05

  将农函〔2025〕42号

  办理结果:A

吴慧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乡土产业名品”发展》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县农业经济发展,挖掘我县“乡土产业名品”,推动“乡土产业名品”品牌转化,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农产品创“三品一标”的目标,从政策扶持、培育指导、宣传推介等方面抓好我县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品牌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县现有地理标志农产品3品类(将乐红糖、将乐竹荪、将乐甜橙),全国名特优新产品2品类(将乐红糖、将乐竹荪),有机食品27品类(草本灵芝、将乐山茶油等),绿色食品18品类(龙栖山泉、绿丰辣椒、玉溪大米等),已初步形成“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国名特优新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品牌体系,涵盖脐橙、红糖、竹荪等“乡土产业名品”。下一步,我局将整合现有资源,推动“乡土产业名品”品牌规范化管理。

  1.深入挖掘我县“乡土产业名品”。围绕我县优质稻、食用菌、果蔬、中药材、畜禽等特色产业,建立动态更新的“乡土产业名品”名录,明确产品标准、产地信息及特色优势,组织专家指导优质品种的种植标准化,纳入名录管理,为后续品牌认证和宣传提供数据支撑。

  2.推进我县“乡土产业名品”品牌认证。将重点支持“乡土产业名品”积极申报品牌,优先纳入奖励范围。我县已有农业品牌奖励补助政策(将委〔2019〕25号),为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获批“有机食品”、“GAP”(良好农业规范确认)、“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同时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办公室也为获批各类农业品牌认证的企业,发放一万元(每品类)的奖励补助,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已补助1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品牌奖励补助50余万元。今年,我局计划申报的绿色食品有20品类(南口甘薯、光明铁皮冬瓜、盘古多花黄精等),全国名特优新产品4品类(将乐大米、将乐黄精等)。

  3.提升我县“乡土产业名品”品牌价值一是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县“乡土产业名品”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二是创新宣传模式,扩大我县“乡土产业名品”影响力。组织我县“乡土产业名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国家级展会,同步举办线上营销活动。借力“山海协作”、“沪明合作”平台,与沿海城市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推动我县“乡土产业名品”快速出圈,扩大影响力。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小升

  联 系 人:上官宇晨

  联系电话:189****6266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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