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5-06-30 11:12

  将财函〔2025〕48号

  办理结果:A

将乐县生态环境局:

  孙长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保护地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协办)的议案已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我县一直高度重视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知其对保障城区饮用水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县财政通过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等,持续加大对全县水源地保护的投入力度。在财政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资金,确保水源地监测、巡查、生态修复等工作顺利开展。过去五年,共安排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专项资金727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6536万元,本级安排734万元,用于支持水源地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工作,有效改善了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为水源地保护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然而,当前我县财政面临着严峻的收支形势。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另一方面,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三保”支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此情况下,若将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直接纳入县年度预算,将面临极大的资金筹措压力,且难以保障其他重点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进而影响全县资金安排平衡。

  虽然暂时无法将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纳入县年度预算,但我们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级政策动向,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交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水源地保护政策的研究和项目谋划,在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助力提升水源地基础设施防护能力,共同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领导署名:陈剑荣

  联 系 人:伍启文

  联系电话:138****8191

 

 

  将乐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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