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5-05-19 16:09

吴慧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住房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截至2025年5月,我县在用电梯907台,其中住宅小区电梯739台,占全县在用电梯数80%以上。建议中提出的一些举措也是我局近年来一直积极在推动和实施的工作措施,如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装维护保养、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等。

  一、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电梯事关群众出行安全,我局高度重视,每年都将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确保电梯使用安全。近年来,全县未发生电梯亡人的安全责任事故。

  (一)强化制度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我局通过现场监督检查、上门服务指导、安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督促119家住宅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要求,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明确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防范治理电梯安全风险隐患。组织辖区8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质量与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做到切实履行维保承诺。

  (二)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召开电梯安全警示教育会议2场,组织65家参会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公司观看电梯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电梯安全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知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不断提高电梯安全管理、维护保养水平。

  (三)强化安全攻坚,排查治理电梯安全隐患。2024年以来,我局对7家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开展了常规监督检查,连续开展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电梯安全筑底行动3个电梯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电梯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使用、维保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90余人次,开展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42家/次,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55处,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电梯维保单位9家,核实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资格,查处电梯维保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电梯案件3起,罚没2.655万元,进一步倒逼电梯维保公司落实维保责任。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督促玉华东苑小区对8台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老旧小区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积极支持、帮扶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老旧小区电梯申报更新,目前盛亚花园和新世界老旧小区住宅电梯已更新2台,玉华东苑已申报更新2台。积极回应群众对电梯安全的关切,处理电梯投诉6起,协调电梯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及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舆论良好氛围。我局高度重视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扩大安全知识的社会普及面,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关注电梯安全的氛围。联合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公告栏粘贴《电梯安全十问十答》宣传材料,解答公众关心的电梯安全10个问题,进一步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消除公众对电梯故障的恐慌。在三华城、江滨天城等小区,开展电梯安全现场宣传和应急救援活动,邀请业主现场观摩,向业主宣传电梯安全和事故预防知识,通过微将乐等多渠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志愿服务、社区党建活动等形式,向群众发放电梯安全宣传页300余份,提高群众对电梯安全知识的了解。

  二、下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结合人大建议,我局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安全监管。强化电梯执法监督检查,努力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开展电梯常规安全监督检查,抓好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按照《将乐县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将市监综〔2024〕7号)要求,持续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三是及时响应群众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纠纷,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和维保单位立即整改,切实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重点做到“一必须六到位”,暨必须依法使用、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检验落实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

  (三)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电梯施工单位、维保单位的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行为,确保电梯安装、维保质量。加强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坚决不得交付使用。持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电梯维保单位配足电梯维保人员,确保维保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四)扩大社会宣传。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发挥社区管理作用,加强社会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知识。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发放电梯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电梯安全宣传,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增进群众对电梯安全知识的了解,让群众掌握正确的乘梯和困梯应急处置方法,做到“安全乘梯”。

  (五)致力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与住建、应急、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及通信、保险等单位的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将政办〔2016〕29号),强化联合执法监督和工作协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钟 奇

  联 系 人:茅智伟

  联系电话:0598-2264316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来源:将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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