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等四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业公用餐具消毒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对餐饮具的日常监管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为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根据行政职能分工,以开展餐饮业餐饮具的监督管理为抓手,落实下述各项工作: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下发《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环节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食品安全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督促指导,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要求餐饮单位配备专用清洗水池(标识明确)、合规洗涤剂及消毒产品,确保消毒设施与保洁设施规范使用。2024年以来,共检查餐饮环节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单位40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测检验技术运用行动,针对使用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特别是近年抽检不合格单位,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加大对不合格餐饮具的筛查力度,提升抽检工作效率;2024年以来,累计抽检餐饮具84批次,检出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8.3%),相关案件均已立案查处。三是加强培训教育。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空间有限、人员不足环境设施相对较差的特点,结合日常检查开展普法宣传,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用具清洗消毒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清洗消毒规范程序,指导从业人员规范清洗消毒流程,累计张贴“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指示单400份。对新开业单位实施前置指导,在经营许可现场核查阶段督促经营者按要求配备消毒柜(机)等硬件设备,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强化通报曝光。建立规范化评定机制,于2022年制定下发《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截止目前,已连续开展9期评定工作,覆盖县域主要餐饮服务单位,通过公示曝光机制倒逼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社会监督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管。县卫生健康局严格依据原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一是依法加强监督检查。2024年,对将乐县洁康餐具消毒经营部、将乐县家盛清洗服务部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10户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艺流程、车间环境、人员卫生及培训、消毒剂合格证明、生产记录、包装标签及检验报告等环节,并抽检4批次80份样品,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大肠菌群、烷基磺酸钠、沙门氏菌、余氯等指标全部合格。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检查中发现部分从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衣帽、筷子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包装间分隔不严密、周转箱晾晒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将乐县家盛清洗服务部还存在成品区餐具感官性状不合格、包装间更衣室缺乏消毒设施等问题,将乐县洁康经营部则未能提供生产用水水质检测报告。针对发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两家单位均已落实整改,但由于资金限制,两家单位虽经多次厂房改造,但生产设备仍较陈旧,工艺升级存在困难。三是持续开展日常监管。2025年,重点围绕卫生状况,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是否建立并执行餐具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方面对辖区两家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从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未发现问题。同时抽检2批次20份样品,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全部合格。
食品安全无小事,群众健康是大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系,强化对餐饮具的齐抓共管,为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领导署名:钟 奇
联 系 人:傅 娟
联系电话:0598-2322615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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