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德新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龟山桥及微公园周边增设公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龟山桥及配套微公园建成后为周边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我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该活动场所群众如厕的问题:一是我局和雍景台开发商联系,完善了雍景台小区配套公厕的内部设置,并于6月20日移交给城发集团下属福建省瑞民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入使用,同时加大日常公厕维护管理力度,提升公厕整体环境质量。二是按照《福建省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导则》中城市公厕之间的距离为500-800米”要求,目前龟山桥及微公园周边距离200米内已有4座公厕(香山美地路口、雍景台、轴瓦厂宿舍楼旁、自来水厂宿舍楼旁),能够满足周边群众如厕需求,我局已督促瑞民环卫公司加强对周边公厕的卫生管理,并做好公厕引导标志,尽可能方便群众如厕。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城市民生项目建设以及微公园的配套建设中合理规划配套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庄文立
联 系 人:王勇乐
联系电话:135****5960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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