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建和交通函〔2025〕31号
办理结果:B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张金秀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法治宣传”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将乐县实际工作情况,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体系,通过“微将乐”公众号、美篇平台推送《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政策解读,累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并利用LED显示屏持续传播条例内容。设立将乐县小树宠物医院为犬只免疫登记点,联合宠物医院开展线下服务活动,积极为市民提供犬只芯片植入、挂牌等服务,同步讲解文明养犬规范、狂犬病防治等知识,提升居民科学养犬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海报、折页等多种形式,推动《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扩大覆盖面,深化市民对养犬管理规定的理解与重视,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2.深化部门协作。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普及养犬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普及犬伤后“即时处置”与“长效防控”的防疫救治知识,纠正“伤口小无需接种”等认知误区。
二、关于“落实工作职责”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将乐县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城建和交通局(牵头单位)、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联动体系。
城建和交通局:牵头联席会议,负责犬只登记、流浪犬捕捉(除大型犬、烈性犬)、收容留检及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依托12345平台处理流浪犬投诉40余件,开展专项整治2次、抓捕流浪犬50余只,联合宠物医院为30余只犬只植入芯片,指导物业企业做好辖区养犬管理。
农业农村局:一是积极做好犬只免疫、检疫、诊疗等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目前全县共有14个免疫接种点,其中城区(古镛、水南)3个,其他乡镇均有1个;二是强化免疫监测,去年开展了部分犬的免疫监测,今年将扩大监测的范围,并统一印制免疫证,便于群众识别和监督犬类免疫接种工作。三是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处置违法流浪犬。
卫健局:县疾控中心保障人用狂犬疫苗全程冷链供应,县总医院规范设置犬伤门诊,配备专业医护力量,提供伤口处理、疫苗接种及“一对一”防疫宣传,纠正“轻伤口忽视处置”等错误观念。
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精准打击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严格大只袭人警情处置工作,加强对犬吠扰民、犬类纠纷的调解力度依法查处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接报涉犬噪声警情4起,涉犬纠纷警情6起,均已及时妥善处置。
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犬类经营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推动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建立“犬只管理-疫病防控”联动机制,实现流浪犬捕捉、犬只免疫、疫病监测等数据共享。
2.统筹网格力量参与日常巡查,将养犬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监管范围,组织网格员参与日常巡查,及时发现、上报违规养犬行为。
三、关于“强化综合治理”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联合城区古镛镇、水南镇开展养犬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城区登记在册的犬只共有395只。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动态更新数据台账:开展养犬情况“回头看”普查,全面核对犬只数量、免疫状态、饲养人信息。
2.壮大社会协同力量:引导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及志愿者参与文明养犬宣传劝导,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格局。
3.开展联合专项执法:健全部门协调机制,针对“违规养烈性犬”“遛犬不牵绳”“流浪犬扰民”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养犬行为,巩固管理成效。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庄文立
联 系 人:谢行光
联系电话:138****6971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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