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建和交通函〔2025〕33号
办理结果:A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李培珍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区物业服务事关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我局不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努力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
一、关于规范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把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关,坚决查处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从事物业服务的行为;按照《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职责严格落实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过程中现场监督及相关备案工作,2025年在金河湾小区物业招投标过程中我局对开标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及时予以备案,确保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有关规定,有效加强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避免服务质量低下、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流程透明化的建议
结合2024年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及2025年“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等工作要求,重点对各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有关事项和未按规定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或公示内容不明晰、不完整等问题进行整治。通过采取物业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止目前,所有物业服务项目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同时我局也已开始对各项目自查自纠情况分批进行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三、关于提高公共责任意识的建议
通过微信、粘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对全县物业服务小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两违”治理、消防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业主进一步了解了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小区各类违法建设、违规装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和充电以及其他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有了更加全面了解,使广大业主自觉树立了“小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
四、关于行业内营造氛围,提高竞争和监督力度的建议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评的有关精神,持续开展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评星级评定,并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运用到物业选聘工作中,构建以“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标准的物业行业管理机制,通过考评树立了一批示范星级小区。2024年度被市城管局评定为五星住宅物业项目2个、四星住宅物业项目8个、三星住宅物业项目19个。通过星级考评培育了一批品牌物业企业,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了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素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城管局《深化整治2025年城市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民生实事工作。围绕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健全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物业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庄文立
联 系 人:谢行光
联系电话:138****6971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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