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建和交通局函〔2025〕34号
办理结果:B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
四次会议第01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江保财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建筑垃圾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3〕15号)和《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23〕10号)要求,已积极谋划推进我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县内东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泉州聚慧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均有意向投资建设该项目,我局正在积极对接推进。
二、关于完善行业准入的建议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绿色发展,后续我局将在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领域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
三、关于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的建议
针对完善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回填和利用等环节运行监管问题,目前已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加强运输监管。运用GPS定位、大数据平台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严查非法倾倒行为。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对城乡结合部、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处置能力。加快建筑垃圾处理场落地,扶持1-2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宣传进社区、进工地”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三是完善执法机制。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建立案件移送和执法协作快速响应机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推动绿色发展。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领导署名:庄文立
联 系 人:谢行光
联系电话:138****6971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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