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5-06-27 11:10

  将城建和交通函〔2025〕38号

  办理结果:B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陈志华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增设城区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解决城区新能源充电桩不足问题,我县与建宁县联合申报了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财政局、工信局、城建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参与,目前项目已正式获批。下一步,将由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三明市·建宁将乐革命老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实施方案》按确定的充电桩建设位置进行建设,可有效缓解城区充电压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充电服务。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庄文立

  联 系 人:连文华

  联系电话:131****8807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来源: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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