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孙长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针对建议中第3点:“建议由水利、发改、供电等部门联合制定水源保护地小水电清理退出工作方案,组织保护区范围内的小水电有序规范退出。”)
水利部门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经统计,目前光明镇境内龙池溪及其他小支流域上共有15座小水电站。经核实,以上电站所处位置均未处在我县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2021年至2023年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县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县142座水电站纳入水电站清理整治范围,同时编制形成了《将乐县水电站清理整治"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召开专家评审会,将21座水电站列入拆除退出范围,对103座水电站按整改内容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底,县财政共支付退出补偿金417.75万元,包含光明镇3座水电站在内的21座水电站全部拆除退出并通过相关部门核查验收。此外,我县水电站已完成生态下泄流量放水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接入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平台,对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进行实时监控。从2022年10月开始至今,辖区内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全部合格,已完成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工作。通过清理整治,促使坝(闸)下游河道生态需水得到保障,枯水季节减水程度缓和,脱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下游河道水域面积增加,河流连通性得到恢复,水质得到保护,重点生物及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保护。
领导署名:陶明亮
联 系 人:陈凯
联系电话:151****9166
将乐县水利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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