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3-05-23 10:24

江雪雅等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3年度三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城区部分居住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且规范设置垃圾分类设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做好前期摸底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选址。通过前期对城区住户进行网格化摸底,目前城区共有住户约33760户,其中有封闭式小区32个,涉及住户15723户。2023年将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城区物业管理相对完善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开展集中宣传。《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定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制定,通过媒体宣传、户外宣传、社会宣传相结合,为《办法》实施和推进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氛围,并通过媒体、微将乐、网站、宣传栏多层次、多方位向群众介绍和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精准率。

  三、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聘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家组织进行垃圾分类专项行业培训,适时分批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物业、学校等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以及城区志愿者、督导员、收集人员等的培训。

  四、做好垃圾分类亭(屋)的建设。2023年城区新建30座垃圾分类亭(屋),力争年底前完成政府招标采购并建成投入使用。

  五、进一步配套完善垃圾分类运输和终端处置基础设施。一是新购置2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专用车辆,8月底前完成采购招标,10月份投入使用;二是新增一套日处理1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0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12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三是购置800个垃圾分类桶,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范垃圾分类桶的配置和标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创建的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致函。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王勇乐

  联系电话:135****5960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将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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