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9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时间:2024-09-03 17:31

  杨秋红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将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利民惠民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我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做好我县既有住宅(含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简化审批流程

  电梯加装项目作为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整个工程涉及属地政府、自然资源、消防、财政、市场监管、住建、社区等多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我县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审批工作实行联合备案制,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增设电梯工作进行指导。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通知》(明建〔2021〕6号)第三条“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新改扩建市民需要的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或者增设电梯的,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第五条“建设单位要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增设电梯的规划用地管理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增设电梯的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以来,我局受理既有住宅(含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备案35台。

  二、建立完善的补贴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进一步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业主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电梯加装工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2022年以来,实施老旧小区既有建筑增设电梯补助10台,补助资金50万元。

  三、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我局将组织业主代表会议,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解决他们在电梯加装中的分歧和矛盾,让业主们共同参与决策,共同推进电梯加装的工作。

  特此致函。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廖青鸿

  联 系 人:张流禄

  联系电话:186****1228

来源:将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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