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57号提案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4-04-24 15:18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沙观球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和解决城区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小区电动车“充电难”已成为各小区的共性问题,随着电动车数量日益增长,楼道充电、飞线充电等乱象日趋严重,安全隐患极大。近年以来,为进一步解决市民电动车充电难、充电安全问题,全面做好全县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100%全覆盖要求,应建尽建。要求新建物业小区要在前期规划设计方案中进行配套设计,确保规划到位、建设到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把电动车充电设施列入改造项目;既有住宅要进一步做好配建和管理工作,通过物业维修基金、第三方介入等方式新建、增建充电设施,并落实好集中停放、集中管理、集中充电“三集中”措施,坚决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乱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问题。

  (二)全面开展排查摸底。自4月初,县住建局组织对全县物业小区电动充电设施情况开展起底式、拉网式排查。重点摸清各小区充电设施数量、是否满足业主需求以及充电管理是否规范等各物业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和管理现状。

  (三)指导督促物业小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1. 积极推进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2023年以来各物业公司对管理小区的充电桩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进行了全面摸排,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坚持多元满足业主充电需求的原则,制定了本小区充电设施规划配建方案。对既有住宅小区因选址等原因造成业主阻挠的项目,充分发挥“红色物业”成效,强化担当意识、有解思维,协同镇街、社区党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确保把好事办好、办实,让群众既满意结果,又满意工作过程。

  2.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集中”(集中停放、管理、充电)管理措施,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楼道内停放、充电以及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发生,切实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的管理力度,保障业主生命安全。

  (四)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县住建局组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工作督导,先后对全县物业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建设电动充电设施的小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倒逼物业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五)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在小区公示栏张贴温馨提示、小区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私拉乱接电线容易造成短路起火等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居民的用电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庄琳

  联系电话:0598-2267159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4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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