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肖新荣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1.在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中,耕地部分已标注种植属性(含二调为耕地,三调为农用地部分),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已按我县2022年年度变更数据,一村一图制定《耕地保护工作图》,将恢复耕地资源、补充耕地资源、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等落位在图上。建议乡镇组织各村针对耕地后备资源,逐地块按照是否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自然撂荒等客观实际情况,以及开发、恢复和后期管护耕地种植管护难易程度进行调查,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如需开展联合清查工作,我局同意提供相关数据,并积极参与。
2.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规范林地管理禁止在林地管理范围内开垦耕地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64号)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份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将适宜开发、恢复为耕地,且历史上曾为耕地的土地,从林业发展区调入一般农业发展区,全县调入面积共1.83万亩,其中光明镇调入0.12万亩,为新一轮林地利用保护规划修编提供依据,以此增加我县耕地后备资源。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吴长付
联系电话:138****5021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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