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095号提案协办意见函
时间:2024-04-29 15:24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秋红委员提出的“加大力度支持将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惠民之举,是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

  近年来我局陆续联合住建局参与多部电梯的规划审批备案,对电梯的选址、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安排业主或设计人员进行修改,我局始终遵循“政府引导、社区主导、业主负责、保障安全”的原则,实行协商民主、基层自治的工作机制。从2018年1月至今我县一共审核备案了48部电梯。

  我县在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方面遇到了许多复杂棘手的困难和问题,最大的问题集中在住户意愿与资金来源。其中仅住户意愿难以统一这一原因就困扰我县多处电梯的安装,住在不同楼层,对电梯的实际需求就不同,加上年龄、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使整栋住户很难取得一致意见。主要反对意见基本来自1、2楼的住户,加装电梯对他们而言几乎没有实际益处,同时还会影响采光及通风、产生噪音干扰、暴露隐私等问题。我县的西郊安置房二期、新将北路安置小区、盛亚花园小区等均收到低楼层业主的投诉。并且由于多年以来房价的稳步增长,加装电梯后楼层资产增值空间会产生明显差异,高楼层房价上升空间高,而低层房不但没有增值反而收益削减,因担心房子贬值也是低楼层住户现在反对加装电梯的主要原因。

  我局在工作中将尽全力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行规划上的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公共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风貌协调的原则,尽量减少对低层住宅以及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新增电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与增设电梯无关的空间。增设电梯项目对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法律意义上的直接影响的,应经利害关系人同意。

  领导署名:杨启东

  联 系 人:庄琳 

  联系电话:0598-2267159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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