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人社函〔2025〕26号
办理结果:A
林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我县妇女生育与就业、职业发展矛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认真分析,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提案中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拓宽妇女就业渠道
为有效缓解妇女生育与就业的矛盾,我局积极搭建多元化就业服务平台。一方面,优化线上就业服务渠道,完善我县公共就业服务网功能,利用“微将乐”“将乐就业网”等微信公众号开设就业专栏,实时更新适合妇女的岗位信息,包括文员、客服、家政服务等岗位,方便妇女随时随地获取就业资讯并投递简历。另一方面,加强线下就业服务对接。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妇女提供更多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在招聘会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区、职业指导区,为妇女提供就业政策解读、职业规划建议等服务,帮助她们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自身优势,提高求职成功率。今年以来,已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3场,提供岗位4000余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025人次,其中女性达480人次。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能力
针对已就业妇女因生育导致职业发展中断以及重返职场后面临的技能更新问题,我局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妇女自身特点,设置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涵盖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电子商务、茶艺师等多个领域,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技能水平的妇女需求。例如,针对年轻妇女开设马兰花创业培训,教授她们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技能,帮助她们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就业需求;针对中年妇女开设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培训课程,提高她们在家政服务领域的就业竞争力。2024年以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8期925人次,其中女性参加580余人次。
(三)加强就业歧视监管,维护妇女就业权益
为消除用人单位对妇女就业的偏见和歧视,我局不断加强就业歧视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就业歧视投诉举报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窗口,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歧视问题。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定期开展就业歧视检查,对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录用流程、薪酬待遇等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查处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提高妇女录用标准、在产假期间停薪和克扣产假时间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开展就业歧视检查16次,检查用人单位16家,暂未发现就业歧视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政策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提案中关于强化政策支持的建议落地实施。一方面,加强对生育基本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妇女群众充分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福利。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一次性生育奖励金、教育、医疗、住房等补贴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确保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同时,协助完善托育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提高托育服务质量,缓解妇女育儿压力。
(二)优化职业发展保障,助力妇女职业成长
加强对生育返岗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退岗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根据妇女重返职场后的岗位需求和技能短板,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例如,针对因生育导致技能生疏的妇女,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针对有转岗需求的妇女,开展新岗位技能培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鼓励企业为生育返岗妇女提供内部培训机会,帮助她们尽快适应工作岗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妇女就业保障政策和生育支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就业信息等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妇女生育与就业、职业发展矛盾问题,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就业观。
感谢您对我县妇女生育与就业、职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妇女创造更加有利的就业和发展条件,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领导署名:汤将云
联 系 人:严土旺
联系电话:0598-8776339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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